关于举办“湖北省高校第六届‘教工杯’乒乓球比赛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6-06 来源:校总工会 阅读次数:
各高等学校工会:
为了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,构建和谐校园,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,增进高校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,湖北省教育工会决定于2012年10月中下旬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举办“湖北省高校第六届‘教工杯’乒乓球团体比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单位:省教育工会各直属高校。
二、比赛项目:男子、女子团体。
三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10月中下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。
四、参赛办法:
(一)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。
(二)报名人数: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团体各一队,每队限报领队1名、教练1名、运动员3-5名。
(三)运动员资格:
1、必须是高校正式教职工,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。比赛时,运动员持身份证和工作证参赛。
2、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。
3、各高校从事体育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加比赛。
五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,每组取前两名,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制。
(二)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乒乓球竞赛规则》,用“斯韦思林杯”的方式进行。队与队之间5场3胜,运动员之间5局3胜。
(三)比赛采用“红双喜”牌球台,白色“红双喜”牌40毫米三星比赛用球。
(四)本次比赛设种子队。第五届“教工杯”乒乓球赛中获得男女前八名的队列为种子队。
(五)、参赛单位的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比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方能入场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男、女队均取前八名,并给予奖励。
(二)比赛设优秀组织奖10名,精神文明运动队男、女各1队,精神文明运动员每个参赛队1名。
七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各单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,并按运动员水平排列名次,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武汉体育学院工会文体部。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,邮编:430079。联系人:魏亚 电话:027-87190253。
(二)各参赛单位报名时,各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需交2张1寸彩色近照;运动员身份证、工作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。运动员一经报名,不得更换。逾期报名者,不再受理。
(三)比赛期间的住宿、差旅、医药费由参赛单位自理。
八、组织领导:
比赛设组委会(名单另定),全面负责本次比赛的各项工作。下设仲裁委员会,其职责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;设资格审查委员会,负责审查和监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;设办公室,负责竞赛、裁判、宣传、器材、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。
附:湖北省高校第六届“教工杯”乒乓球比赛报名表
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
2012年6月5日
主题词: 教工杯 乒乓球比赛 通 知
湖北省教育工会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
共印5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