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6-21 来源:校总工会 阅读次数:
各分工会:
近两年来,我校各分工会、广大工会干部在校、系、部(处、室)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学校发展大局,切实履行工会职能,带领广大会员在学校改革、发展和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,取得了较好的成绩。为进一步增强活力和凝聚力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校工会决定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工会、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
(一) 先进基层工会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,能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工作有活力,有效果。
2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,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,开拓进取,富有创新精神,受到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称赞。
3、积极推进本单位民主化进程,民主管理制度健全,能较好地发挥作用。
4、密切联系群众,为教职工说实话,办实事,排忧解难。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,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,教职工队伍稳定。
5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,重视工会组织自身建设,工会组织健全,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支持工会工作,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6、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,受到广大教职工欢迎;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组织到位、表现出色并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。
(二) 优秀工会干部
1、政治思想素质好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,遵章守纪,勤政廉洁。
2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深入群众,掌握教职工思想,了解教职工疾苦。能为广大教职工群众说话办事,分忧解难,得到教职工群众的拥护。
3、热爱工会工作,熟悉工会业务,勇于开拓创新。工作主动性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,工会工作成绩比较突出。
4、担任工会工作至少满1年。
(三)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
1、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拥护党的领导,爱岗敬业、遵章守纪。
2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,努力完成本教职工作。
3、热爱工会工作,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,认真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工作,参加工会活动积极并得到分工会成员的认可。
二、 评选对象和名额
(一) 先进集体:从14个分工会中评选推荐3--4个。
(二) 优秀工会干部:每个分工会评选推荐1名。
(三)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:各分工会按会员人数5%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。
三、 评选办法
(一) “先进基层工会”由分工会按照条件,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向校工会申报。校工会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、查看平时工作记录、活动组织情况后,召开分工会主席会议进行评议和综合平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。
(二) 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由各分工会按照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,校工会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、查看平时工作记录、活动组织情况后,经分工会主席会议评议和综合平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。
(三) 对拟表彰的“先进基层工会”、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由校工会进行公示。
四、 评选要求
(一) 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群众路线,遵循民主程序,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接受教职工群众的监督。
(二) 要求各分工会于6月30日前将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办公室。
(三) 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均要求填写有关推荐审批表。
附件一:《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》
附件二:《先进基层工会审批表》
附件三:《优秀工会干部审批表》
附件四: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》
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工会委员会
2011年6月21日